六月的运江醒得早,雾气还没散尽,水面泛着鱼肚白的微光。
覃朝媚特地挑了清晨这个时间——村里大多数人还在梦里,只有几个早起的渔人会经过江边。
她蹲在渡口边的青石板上,乌黑的长发浸入冰凉的江水。
身上那件洗得发白的短袖衫和牛仔短裤,是昨晚特意翻出来的。
短袖领口松了两颗扣子,弯腰时恰到好处地露出精致的锁骨和胸前白皙的肌肤——那皮肤白得透亮,像上好的糯米瓷,在晨光里泛着细腻的光泽。
她知道自己脖颈的线条很美,修长而柔韧,水珠顺着往下滑时,会在锁骨窝里短暂停留。
短裤下那双腿更是白得晃眼,在晨雾里像剥了壳的嫩笋。
不是那种病态的苍白,而是透着年轻生命力的莹白,膝盖处泛着淡淡的粉。
她起身拧头发时,布料勾勒出饱满的臀部曲线——那是不胖不瘦的身材里最动人的一笔,圆润挺翘,带着二十岁女孩特有的青春张力。
她知道自己的优势。
鹅蛋脸,鼻子秀挺而精致,鼻尖微微上翘,给那张脸平添了几分娇俏。
嘴唇不薄不厚,唇形清晰,不涂口红也泛着自然的嫣红。
最妙的是那双眼睛——眼角天生微翘,睫毛又长又密,不用笑都带着三分媚。
163的个子,比例却极好,腿长腰细,胸前是饱满的C罩杯曲线,在湿透的布料下若隐若现,随着呼吸轻轻起伏。
这是她在破旧衣柜的镜子前反复比对过的,最“恰到好处”的装扮。
每一个细节都计算过——弯腰的角度,甩头的幅度,回眸时睫毛该抬多高。
竹篙点水的声音从雾里传来,由远及近。
覃朝媚没回头,反而弯下腰,又掬起一捧水从后颈淋下。
水珠顺着脊椎沟往下滑,浸湿了后背的布料,半透明的衣料紧贴着皮肤,隐约透出胸衣的轮廓和纤细的腰线。
“哟,这不是朝朝吗?”船靠岸了,声音里带着年轻人特有的轻浮,“大清早洗头啊?”
覃朝媚这才转过身,眉眼弯起一个恰到好处的弧度:“浩哥早。”
覃浩撑着自家那条蓝漆铁皮船,嘴里叼着半截烟。
他今年二十二,一头刚染的紫色短发在雾气里格外扎眼——上周刚从镇上的理发店回来,说是城里最时髦的颜色。
覃朝媚知道,他暗恋自己很多年了,从初中偷塞情书开始,到现在不敢正眼看她的胸。
“今天怎么在这儿洗头?”覃浩跳上岸,船绳在手里绕了两圈,“家里水缸空了?”
“想用江水洗,凉快。”
覃朝媚甩了甩头发,水珠溅到覃浩裸露的小臂上。
年轻男人的喉结明显滚动了一下,目光在她湿漉漉的脖颈和胸前停留了一瞬,又慌忙移开。
她心里有数。
覃浩是村主任的儿子,家里有条村里唯一的机动船——那是她能离开这个四面环水的运江村,最稳妥的工具。
大巴要绕三十里山路,船只要顺着运江下去,两个小时就能到项洲县码头。
“浩哥,”她抬起眼,睫毛上还挂着水珠,在晨光里亮晶晶的,“你今天要去镇上不?”
“去啊!”覃浩眼睛一亮,“要去买饲料,咋了?”
“能捎我吗?”
覃朝媚歪了歪头,手指无意识地卷着发梢——那手指纤细修长,指甲修剪得干净整齐,“我想去镇上书店看看,听说有新到的复习资料。”
这是她精心准备的借口——一个刻苦读书的好学生形象,最能降低戒备。
覃浩果然笑了:“成啊!9点出发,你在渡口等我。”
“谢谢浩哥。”覃朝媚笑起来,眼角那颗小痣跟着微动,唇边漾开浅浅的梨涡。
她知道这个角度最好看,覃浩初中在作文里写过——“她笑的时候,眼睛像月牙,那颗痣像月牙边上的星星,梨涡里像盛了蜜”。
目送覃浩撑着船离开,覃朝媚脸上的笑容慢慢淡去。
她拧干头发,提起塑料桶往回走。江边的雾气开始散了,对岸的甘蔗林露出深绿色的轮廓。
家就在江边不到百米的地方——三间瓦房,外墙的石灰剥落大半,露出里面的黄泥。
院子里堆着劈好的柴,墙角拴着一条瘦骨嶙峋的黄狗。
还没进门,就听见碗碟摔碎的声音。
覃朝媚脚步一顿,深吸一口气,推开了吱呀作响的木门。
屋里一片狼藉。
缺了口的瓷碗碎在地上,咸菜撒了一地。
父亲覃志国赤着上身站在灶台边,手里还拎着半瓶米酒,脸红得像猪肝。
母亲张兰蹲在角落里,一手护着头,一手还死死抓着一截甘蔗——那是昨晚砍回来,准备今天拿去喂猪的。
她身上的蓝色碎花衬衫沾满了灶灰,后背的布料绷得很紧,能看见肩胛骨凸起的形状。
张兰年轻时曾是村里有名的美人。
165的身高,身材匀称,五官精致——这是覃朝媚在泛黄的老照片里见过的。
那时的母亲站在江边,穿着碎花裙子,笑得眉眼弯弯,两条乌黑的长辫子垂在胸前。
可如今,二十年的农活和家暴彻底摧毁了那副好样貌。
常年暴晒让她的皮肤变得黑黄粗糙,脸上布满细密的皱纹和晒斑。
那双曾经明亮的大眼睛如今黯淡无光,眼底总是淤青。
手指关节粗大变形,指甲缝里永远有洗不掉的泥垢和伤痕。
只有仔细看,才能从她依然挺直的鼻梁和清晰的唇形里,依稀辨认出昔日的美丽。
“老子说话你当放屁?!”覃志国又是一脚踹过去,张兰闷哼一声,蜷缩得更紧了。
“爸!”覃朝媚冲过去,挡在母亲身前。
覃志国的手停在半空,酒气喷了她一脸:“滚开!老子教训这个不会下蛋的母鸡,关你屁事!”
“朝朝,你出去……”张兰从牙缝里挤出声音,手指死死掐进甘蔗里,汁液从指缝渗出来,混着手上的伤口流下的血。
覃朝媚没动。
她仰头看着父亲通红的眼睛,声音又轻又稳,像在念课文:
“昨天我在村口听见主任说,镇上的糖厂下半年要扩产,甘蔗收购价每吨涨五十。”
拳头慢慢放下了。
覃志国眯起眼:“当真?”
“好几个叔伯都听见了。”
她撒谎时,眼睛眨都不眨,唇角的弧度恰到好处地维持着乖巧,“主任还说,谁家能先送二十吨去,每吨再加五块补贴。”
这是她昨晚就想好的话——父亲这辈子最在乎两样东西:酒,和钱。
酒能让他暂时忘记这个家没儿子的耻辱,钱能让他去镇上赌两把。
覃志国盯着她看了几秒,哼了一声,摇摇晃晃走向里屋。
竹帘子“啪”地摔下来,片刻后,鼾声如雷。
覃朝媚这才蹲下身。
张兰还瘫坐在地上,额角的伤口渗着血。
“妈,起来。”覃朝媚轻声说,扶着她坐到凳子上,转身去舀水缸里的凉水。
“别忙了。”张兰抓住她的手腕,力气大得惊人,“朝朝,你听妈说。”
朝朝停住了。
“昨晚你爸喝多了,跟隔壁叔公说话我听见了。”
张兰的声音在发抖,“镇上那个杀猪的王老五,四十了还没娶亲,托人来说媒……说愿意给五万彩礼。”
朝朝的手一颤,水瓢里的水洒出来一半。
“你爸……答应了。”
张兰说这话时,眼泪终于掉下来,砸在膝盖上,晕开深色的圆点,
“说收了彩礼,下半年就能盖新房……还能、还能再生个儿子试试……”
朝朝的眼睛一眯,瞳孔里闪过一丝冷光。
她放下水瓢,握紧拳头,指甲深深掐进掌心。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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